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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审理涉120万元U币诈骗案,公诉人称虚拟货币交易不属于合同诈骗罪规制范围
内容摘要
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,江苏徐州近日审理一起涉U币诈骗案,王某等人以购买U币为名诈骗被害人肖某120万元。案件最初以涉嫌抢夺罪移送审查起诉,检察机关认为其以虚假交易为饵实质骗取U币,涉嫌诈骗罪并提起公诉。庭审中辩护人提出构成合同诈骗罪,公诉人指出虚拟货币交易属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动,不属于合同诈骗罪规制范围,两罪认定将导致量刑存在明显差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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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检披露U币诈骗案,公诉人称虚拟货币交易不属合同诈骗罪规制范围
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,江苏徐州近日审理一起涉U币诈骗案:王某等人以购买U币为名,诈骗被害人肖某120万元。案件最初以涉嫌抢夺罪移送审查起诉,检察机关认为王某等人以虚假交易为饵实质骗取U币,涉嫌诈骗罪并提起公诉。庭审中辩护人提出构成合同诈骗罪,公诉人回应称,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旨在维护市场秩序,合同内容须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属性,而虚拟货币交易属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动,不属于该罪规制范围;两罪认定将导致量刑存在明显差异。案件审理结果尚未见披露。
最新变化:最高检披露徐州U币诈骗案审理,公诉人主张虚拟货币交易不属合同诈骗罪规制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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